校地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许昌学院校地合作办公室是围绕我校建设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功能,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事项的职能部门,是校地合作的桥梁、成果转化的窗口、科技创新的平台。 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与许昌市“校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协调工作。
三、代表学校对外开展校地合作事宜。负责调研、收集、发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需求信息;负责审核校地合作协议文本,协调校地合作协议的签订。
四、负责校地合作过程中构建的校内创新平台管理工作。
五、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工作。
六、负责许昌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许昌市校地合作专项”和许昌市科技局设立“许昌市校地合作科技专项”的征集和申报工作,协调和配合许昌市做好项目的立项、考核和结项工作;负责其它校地合作项目征集、立项、跟踪、协调、评估、考核、结项等工作。
七、负责许昌大学科技园的监管和绩效考核。
八、负责对二级学院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绩效审核。
九、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有关校地合作工作。
根据职责需要,需设置综合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成果转移科、平台管理科四个科室,需配备科级职数4人。
校地合作办公室科级岗设置及职责
综合管理科
负责制定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各类综合性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起草。
负责部门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务落实。
负责督办会议决议,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负责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对二级学院校地合作考核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印鉴管理、宣传、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
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项目经费使用审核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和维护工作。
负责处理来函来访和接待工作。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合作科
负责与许昌市“校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接协调工作。
负责校内外资源的对接协调工作,拓展校地合作的区域和领域。负责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需求信息的调研、征集、整理等工作。
负责审核校地合作协议文本,协调合作协议的签订,监督、协调协议的执行。
负责协调校地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的协调、对接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校地合作政策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负责校内校地合作相关政策的制订、完善、发布、宣传、解释工作。
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成果转移科
负责全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工作;
负责校内科技成果的收集、整理、发布、对接工作;
负责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许昌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许昌市校地合作专项”和许昌市科技局设立“许昌市校地合作科技专项”的征集和申报工作,协调和配合许昌市做好项目的考核和结项工作。负责其它校地合作项目征集、立项、跟踪、协调、评估、考核、结项等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负责校内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相关政策的制订、完善、发布、宣传、解释工作。
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平台管理科
负责各级各类校地合作创新平台建设规划、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许昌大学科技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校内资源的调研、整合和协调,做好校地合作项目人才、团队等基础条件储备工作;负责创新平台立项项目的评估、考核、结项等工作。
负责“大型仪器共享中心”运营监管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创新平台建设政策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负责校内创新平台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发布、宣传、解释工作。
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