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院政科〔2022〕18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一种利用羟基磷酸钙纳米颗粒稳定的O/W型皮克林乳液及其制备方法”等4项专利权转让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本次专利转化方式为普通许可和转让,通过协商确定价格,专利权人为许昌学院,发明人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在公示期间内对以下成果转让事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校地合作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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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