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2025年许昌市校地合作专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安排,经教师申报、学校初审和专家评审,最终有27项许昌市校地合作专项项目通过结项验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6月25日—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地合作办公室(办公楼520室)反映。
附件:许昌市校地合作专项项目通过结项名单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下一条:2019年度许昌市校地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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