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由纪委、国资处、审计处、科技处、财务处、校地合作办公室、专利发明人组成的专利转让谈判小组,经与河南大宋官窑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谈判,我校专利预以转让给河南大宋官窑股份有限公司。经谈判,最终确定转让金额为50万元整(伍拾万元整),其中现金10万元,钧瓷40万元。学校拟同意该专利转让。
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2016年4月23日—2016年5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致电。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通过外加纳米材料在氧化气氛下烧制钧瓷的方法
专利号:2011104352877
联系人:孔琪
电话:0374-2968535
许昌学院校地合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